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对企业的好处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3年有效期内企业所得税由25%减按15%征缴
(2)对首次获批的国家高企按照规模大小分别给予30-50万元奖励,
其中:区县财政对于申请认定国家高企的先按上述标准50%的比例给
予补助,待认定后市财政再按上述标准50%的比例给予奖励;
(3)对到期重新认定的企业国家高企,由市财政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
(4)优先推荐高企申请天津市专利奖和中国专利奖的评选,优先支持开展
专利试点示范工作,给予奖励和资助;市级高企发明专利维持费用给
予重点资助;优先支持高企通过交易获取专利。
(5)优先支持高企申请市重点新产品认定,通过后补助方式,对认定产品给予
补助优先推荐国家高企申请国家重点新产品认定;优先支持高企承担各类
科技计划项目;市区联动支持区域主导产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