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15〕32号)和《国务院关于加快构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撑平台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53号)的有关部署,由科技部、财政部、教育部、国家网信办和全国工商联举办。
一、大赛秉承“政府引导、公益支持、市场机制”的模式,引导、集聚政府和市场资源支持创新创业,进一步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热情,扶持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积极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众扶平台。
二、大赛由科技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科技日报社、陕西省现代科技创业基金会、北京国科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发展基金会承办。
三、参赛条件
(一)企业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制造、服务等业务,拥有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
(二)企业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且为非上市科技型中小企业;
(三)企业符合国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且2017年销售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
(四)企业成立不超过10年,即工商注册时间应在2008年1月1日(含)之后;
(五)大赛按照初创企业组和成长企业组进行比赛。工商注册时间在2017年1月1日(含)之后的企业方可参加初创企业组比赛,工商注册时间在2016年12月31日(含)之前的企业只能参加成长企业组比赛;
(六)前五届大赛全国总决赛或全国行业总决赛获得名次的企业不参加本届大赛。
四、服务政策
(一)支持大赛优秀企业
1.优先推荐给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设立的子基金、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设立的子基金、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设立的子基金、中国互联网投资基金等国家级投资基金。
2.大赛合作银行择优给予贷款授信支持。
3.鼓励地方科技管理部门和创业服务机构给予配套政策支持。
(二)配套服务活动
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在行业总决赛期间将组织配套活动,为创业企业免费提供多元化服务,主要包括主题论坛、行业沙龙、融资路演、展览展示、大企业对接、公益大讲堂等。
杨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