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条件与要求
(一)申请单位及申请人要求
1. 申请单位应为天津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类机构。申请单位填写申请书时一般应按法人单位填写,大学要填写到学院;中央驻津大型院所要填写到部、室;大型企业集团要填写到项目法人单位。
企业作为第一承担单位申报时,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行业类别为农林牧渔业的企业除外):
(1)规上企业:2017年应开展R&D活动并填报了研发活动统计报表;
(2)规下企业:应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2. 项目申请人必须是项目申请单位的正式职工,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为保证项目顺利完成,项目申请人的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7周岁(截至本通知发布之日)。
(二)项目资助资金
1.互联网跨界融合创新科技重大专项每个项目申请资助资金额度为50—200万元,新材料科技重大专项每个项目申请资助资金额度为100—200万元。各单位在申请项目财政资金时,应根据项目研究工作,认真估算总体资金预算额度,在此基础上参照资助档次合理申报,要统筹考虑自筹资金与申请财政资金的数量和比例。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申请财政资金额不超过总资金的25%,且不超过企业注册资金的50%;项目财政资金以前补助的形式。
王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