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在投资银行和资本运作领域的不断探索和努力下,建立了企业运营、金融、技术、战略、人力资源5类产品体系,帮助企业提升竞争力,且在资本运作、并购重组、产业整合、资产处置、企业融资、上市/挂牌、技术转移/成果转化、创业孵化、科技金融、科技咨询、管理咨询、江科学院等众多领域中,形成自有独特的核心优势,为实现客户价值倍增,提供综合性服务。
一、申请认定科技领军(培育)企业优势
1、企业认定财政资金补助:对于认定的天津市科技领军企业和领军培育企业,支持企业实施重大创新项目(含创新平台建设),分别给予不超过500万元和300万元的财政资金补助,市和区财政(或企业所属的局级主管部门)各负担50%。
2、企业获得重大项目支持财政资金补助:对于已获科技领军培育企业重大项目支持的企业,认定为科技领军企业的,通过品牌培育项目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市财政资金补助。
3、提升企业融资能力:主要包括股份制改造、引入战略投资、企业挂牌上市等。
4、企业市场开拓能力:主要包括建立市场营销渠道,政府采购,开展国内外兼并重组和并购等。
5、提升企业产业化水平:主要包括承接转化国内外科技成果,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企业科技型产品扩产等。
6、规范企业运营能力:主要包括企业发展战略研究、高水平人才引进、企业信息化建设、商业模式创新等。
7、提升企业创新能力:主要包括研发机构建设,如企业重点实验室、海外研发机构建设等;企业创新活动,如开发新产品新技术、开发“杀手锏”产品、改进工艺流程等;开展产学研合作和国内外科技合作。
8、其他能显著提升企业综合实力的重点方面或领域。
二、科技领军(培育)企业认定申报条件
(一)申报企业应为天津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科技领军培育申报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须达到2亿元(含)以上,科技领军申报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须达到5亿元(含)以上。
(二)申报企业上年度R&D经费内部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须不低于3%。
(三)申报企业近三年的主营业务收入须具有一定增长性(正增长)。企业近三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1/2×(第二年主营业务收入÷第一年主营业务收入+第三年主营业务收入÷第二年主营业务收入)-1。如企业注册成立未满3年的按实际年限计。
(四)申报企业须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
(五)申报企业行业细分市场占有率位居全国前列。
(六)申报企业须有明确的发展目标和合理的成长规划。
(七)申报企业须有实施项目的重大需求、条件和能力,通过项目实施,综合发展能力显著提升。
(八)申报企业近三年及当年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孙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