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新产品是我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自主开发,应用新技术原理、新工艺、新材质、新设计,对原有产品进行实质性改进,显著提高了产品性能或在国内外率先提出技术标准并在国内(或首批)开发成功,并在近三年开始上市销售的产品。
认定条件:
1、企业是经认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且通过年检;企业掌握申报产品的关键核心技术,拥有相关自主知识产权。
2、产品的生产销售应单独核算。
3、产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与产品相关的专利应为近三年授权。(发明专利年限放宽,具体已发文要求为准)
4、产品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需要通过国家或市质监部门有资质的实验室和检查机构的检测。属于国家有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产品,必须具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产品生产许可;属于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必须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
5、产品生产制造过程和/或产品本身(材料、结构、器件等)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等环境污染以及废水、废气、废渣、噪声等环境影响的产品,须经治理达到国家环保标准,提供有关环保检(监)测部门、第三方环保监督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6、产品符合《天津市重点新产品项目指南》的支持领域。
支持方式:
后补助方式,不超过50万元。并颁发“天津市重点新产品证书”
孙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