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主体资格(三类企业)
本项目仅面向在天津市正常经营且符合以下三类身份的企业,每家企业仅限获得一次支持:证书需在有效期内。
第一申报单位须为本项目预征集阶段综合排序前 100 名的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天津市猎豹企业。
注:申报单位需为预征集阶段综合排序前100名的企业才有资格正式申报。
二、重点支持方向
项目内容需围绕提升企业研发能力,主要包括:
关键核心技术研发:聚焦人工智能、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等领域。
新产品新工艺开发:开发拥有发明专利或高水平实用新型专利群的新产品/工艺。
创新平台建设:建设内设研发平台,提升产学研协同及成果转化能力。
三、核心硬性门槛
合规记录:近三年无重大安全、质量、环保事故,无科研严重失信行为,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税务与统计:
上一年度已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已完成上一年度研发统计年报填报(纳入国家统计调查的企业)。
人员限制:项目负责人须为单位正式职工(≤60岁),同期主持市级项目不超过2项。
查重规则:研究内容不得与已获资助的市级项目重复;负责人及参与人员在研市级项目数均不得超过2项。
四、考核指标承诺(验收关键)
申报时需承诺在项目期内完成相应数量的考核指标(不同类型企业要求完成项数不同:中小企1项、高企2项、猎豹3项):
成长类:研发费用或投入强度正增长;企业升级(如中小企升为高企,高企升为猎豹等)。
人才类:新增市级领军人才、海外人才、博士或高级职称人员。
成果类:新增Ⅰ类知识产权(发明专利等)、获省部级科技奖励、获创新创业大赛奖项。
平台与标准:获批局级以上科创平台、参与制定各类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