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津市猎豹企业须为在津注册满3年、有效期内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二)上一年度营收不低于2亿元
(三)近三年平均研发投入强度不低于3%
(四)拥有不少于10名博士或高级职称等关键技术人才或市级以上领军人才
(五)科技创新量化积分不低于30分,且无重大安全、质量、环境违法及科研失信记录。
其具体计分规则如下:
I类知识产权:企业拥有有效期内的 1 项 I 类知识产权,计 5 分。
科技奖励:
获国家科学技术奖(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分别计 50分、40分、30分;
获省部级科技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计 30分、20分、10分。
创新创业大赛获奖:
获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一、二、三等奖,分别计 30分、20分、10分;
获省部级创新创业大赛一等奖,计 15分。
科技创新平台基地:
建有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等,计 30分;
建有省部级平台,计 15分。
标准制定(近五年内):
主导制定国际标准,计 45分;
国家标准,计 40分;
行业标准,计 30分;
地方或团体标准,计 15分;
企业标准(需公开声明),计 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