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支持方向
(一)支持企业智能化升级
1.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建设(见附件1)。
2.企业购置先进研发生产设备实施智能化改造(见附件2)。
3.工业企业智能化改造设计咨询诊断(见附件3、4、5)。
(二)支持工业互联网发展
1.“互联网+智能制造”转型(见附件6)。
2.工业企业上云(见附件15)。
(三)支持机器人产业发展壮大
1.实施“机器换人”工程(见附件7)。
2.自主品牌机器人发展(见附件7)。
(四)支持集成电路产业发展
1.本市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发展(见附件8)。
2.集成电路产业重点项目建设(见附件8)。
(五)支持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
1.支持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重点企业发展(见附件9)。
2.支持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重点项目建设(见附件9)。
(六)支持加快大数据产业发展
1.支持大数据核心产业重点项目(见附件10)。
2.实施大数据应用示范工程(见附件10)。
(七)加快培育新兴产业
1.支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与新模式应用(见附件11)。
2.支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集成应用(见附件12)。
(八)支持企事业单位取得军工资质(见附件13)。
(九)提升智能科技研发创新能力
1.支持创新中心建设(见附件14、18)。
2.支持企业研发平台升级(见附件19)。
3.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见附件20)。
4.鼓励科研院所来津发展(见附件21)。
(十)培育智能科技龙头企业(见附件16)
(十一)支持大数据全业态和网信军民融合发展(见附件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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