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填报方式:网络填报和线下纸质材料同时。
二、填报时间:天津市第一批于2023年2月13日截止,后续批次等候发文通知。
三、资金支持:按照《天津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津财规〔2022〕3号)规定执行。补贴方式及申报要求另行明确,以相关通知文件要求为准。
滕建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