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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育动能”重点专项项目申报(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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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天津
服务承诺:客户至上 如实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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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江河系是中国本土综合性服务公司之一,下属江河咨询、江河资本、江河资产、科技研发四大产业和11个运营中心,以“管理咨询+投资银行”赋能式投资的专业思维,为企业提供战略视角下的资本运作和改进升级方案,为现下中国企业的战略转型提供一站式综合服务。

     公司在投资银行和资本运作领域的不断探索和努力下,建立了企业运营、金融、技术、战略、人力资源5类产品体系,帮助企业提升竞争力,且在资本运作、并购重组、产业整合、资产处置、企业融资、上市/挂牌、技术转移/成果转化、创业孵化、科技金融、科技咨询、管理咨询、江科学院等众多领域中,形成自有独特的核心优势,为实现客户价值倍增,提供综合性服务。


     江河咨询作为专业性强的全生命周期服务企业,其科技政策部,由一批资深政策服务的专业人士组建,致力成为企业与科研机构、政府部门的沟通与高效合作的桥梁,打造服务于企业创新发展的一站式政策咨询服务平台,为引领企业科技创新,推动产学研协同发展,为企业的创业、创新创造价值,支持加速转型升级。


    一、申报单位及申报人

    1、第一申报单位须为天津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须与中科院院属科研机构(包括中科大、国科大,研究所转制企业等)开展合作,中科院院属科研机构须作为第二申报单位共同申报。中科院院属科研机构须同时按照 《中国科学院科技促进发展局关于征集2021STS区域重点项目(A类)的通知》的要求申报项目。院市合作双方分别提交的申报材料在目标预期、研究内容、实施方案等方面原则上保持一致。

    第一申报单位事先(截至XXXXXXX日)与中科院院属科研机构签署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作协议。合作协议需明确各方在项目实施中的任务分工、知识产权归属、预算安排、利益分配机制等要素。如申报单位为两家及以上,需签署多方合作协议。

    2、项目负责人必须是项目申报单位的正式职工,年龄一般不超过57周岁(截至本通知发布之日)。项目负责人应起到统筹领导作用,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二、项目资助资金

    每个项目申请天津市财政资助资金额度不超过300万元院市双方共同支持强度不超过600万元,中科院财政资助列入项目申报书资金预算表其他财政性资金。各单位在申请项目财政资金时,应根据项目研究工作,认真估算总体资金预算额度,统筹考虑自筹资金与申请天津市财政资金的数量和比例,申请天津市财政资金额不超过天津市财政资金和自筹资金总和的25%

    项目申报的天津市财政资金不能全部补助时,不足部分由项目申报单位自筹解决。对申请天津市财政资金额与市科技局实际提供的补助金额差别较大,预计申报单位增加自筹有较大的困难,或者实施中有可能出现资金短缺问题的项目,将暂缓或不予立项。

    申报项目获得批复立项后,天津市财政资金将以前补助的形式,由市科技局会同市财政局联文下达, 并办理拨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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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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