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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代人工智能科技重大专项项目(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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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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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申报条件与要求

    (一)申请单位及申请人要求

    1.申请单位应为天津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类机构。申请单位填写申请书时一般应按法人单位填写,大学要填写到学院;中央驻津大型院所要填写到部、室;大型企业集团要填写到项目法人单位。申报指南中的征集方向对申报单位性质进行了标注,具体说明如下:“A类”指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企业均可申报;“B类”指须以企业为第一承担单位进行申报。请申请单位做好组织筛选,每家单位(学院)最多只能申报两个项目(其中作为第一承担单位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企业作为第一承担单位申报时,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行业类别为农林牧渔业的企业除外):

    (1)规上企业:2017年应开展R&D活动并填报了研发活动统计报表;

    (2)规下企业:应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2.项目申请人必须是项目申请单位的正式职工,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为保证项目顺利完成,项目申请人的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7周岁(截至本通知发布之日)。

    (二)项目资助资金

    每个项目申请资助资金额度为100—500万元。各单位在申请项目财政资金时,应根据项目研究工作,认真估算总体资金预算额度,在此基础上参照资助档次合理申报,要统筹考虑自筹资金与申请财政资金的数量和比例。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申请财政资金额不超过总资金的25%,且不超过企业注册资金的50%。

    项目申报的市财政资金不能全部补助时,不足部分由项目承担单位自筹或通过银行贷款解决。对申请财政资金额与市科委实际提供的补助金额差别较大,预计申请单位增加自筹资金有较大的困难,或者实施中有可能出现资金短缺问题的项目,将暂缓或不予立项。

     

    二、主要目标任务

    到2020年,研制一批重大基础软硬件产品,攻破100项关键共性技术及“杀手锏”产品,3至5个关键领域进入国家布局。培育人工智能科技领军企业10家,其中细分领域“国际化”品牌企业5家、“国内前三”企业5家。建设2至3家国家级或部委级创新平台。加快“人工智能+”应用,推动人工智能与各行业融合发展,形成一批可推广可复制的应用示范模式。把天津初步打造成中国人工智能创新中心、人工智能产业集群新高地、国家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城市。

    三、具体征集方向

    (一)基础软硬件支撑研究

    1.数据方面

    方向一(B类):支持面向特定应用的大数据采集技术和采集标准,面向海量多源异构数据的快速压缩算法和高效检索技术,支持面向特定应用的海量数据标注规范、快速标注技术和智能标注软件,研发数据共享与知识产权保护的技术和系统。项目完成时,产生知识产权不少于5项,其中发明专利不少于2项,技术应用实现收入不少于2000万元。(单个项目支持100-200万元)

    方向二(A类):支持行业或领域区块链平台研发,具有系统安全自治、分布式数据存储、数据不可篡改等特点。项目完成时,提出一种基于区块链的智能体系结构,实现一种共识算法,提出基于智能合约机制。项目完成时,产生发明专利不少于5项,完成不少于2个应用场景的测试。(单个项目支持100-200万元)

    2.算法方面(A类)

    支持面向文本、图像、语音、视频等数据场景,开展高级机器学习与大规模知识管理等共性技术研究,支持面向多媒体数据识别与理解的深度神经网络共性技术。项目完成时,产生知识产权5项(含)以上,其中发明专利不少于2项,在智能领域至少实现2项(含)以上应用。(单个项目支持100-200万元)

    3.算力方面

    方向一(B类):支持人工智能微处理器的研发,芯片采用14nm或更先进工艺,支持 Caffe、TensorFlow 和 MXNet 等主流深度神经网络编程框架。项目完成时,完成芯片的流片及验证,实现量产。(单个项目支持200-500万元)

    方向二(A类):支持大规模训练超级计算系统,融合计算、框架与训练数据集的智能训练云平台和服务体系。项目完成时,汇聚超过百TB规模训练数据集,在5000节点以上计算规模完成应用测试并开展计算服务,在智能制造、智慧城市、智慧医疗等领域实现3类以上的人工智能应用验证。(单个项目支持200-500万元)

    4.芯片方面(B类)

    支持自主无人系统数据处理及传输通用芯片的研发,芯片支持MIPI CSI-2接口及DVP接口,支持无损压缩及数字传输,可用于智能网联和无人系统。项目完成时,至少在智能驾驶、智能终端2个领域完成应用测试,完成芯片的流片及验证,并实现量产。(单个项目支持200-500万元)

    5.软件方面(B类)

    方向一:支持计算管控软件研发,通过软件定义的方式实现对人工智能系统计算、存储和网络资源的控制与管理,支持智能化资源聚合与解耦的模型及构建方法。项目完成时,在不少于2种的人工智能应用场景中予以验证其有效性,形成软件定义人工智能计算的性能度量模型。(单个项目支持100-300万元)

    方向二:支持面向工业生产、管理、研发等场景,通过系统软件平台与智能工具集开发,实现完善的业务流程构建和多业务软件柔性集成,形成能够支撑工业生产或研发效率提升的智能化综合平台。项目完成时,在生产或研发建立起典型的智能业务流场景。(单个项目支持100-300万元)

    6.通信方面(A类)

    支持可用于量子通信、量子传感等领域的光量子器件的研发,具有抗干扰、低噪声、低损耗等特点。项目完成时,分别在量子通信城域网、可集成量子逻辑门等应用场景完成测试。(单个项目支持100-200万元)

    (二)关键共性技术研究

    方向一(A类):支持面向数据中心和无人系统的智能操作系统的开发,支持多态分布软件体系结构、异构无人系统硬件资源的抽象与管理以及智能行为管理,支持TensorFlow、Caffe等国际主流智能计算框架。项目完成时,完成不少于2个应用场景性能测试,进入国家重大项目布局。(单个项目支持100-300万元)

    方向二(B类):支持虚拟仿真智能建模系统研究,能够实现实时彩色点云重建、三维模型生成、虚拟现实场景模型生成等;支持实时虚拟仿真引擎与平台研究,能够实现广域范围、复杂场景、智能系统的场景展现,用户可通过脚本进行任务设计。项目完成时,完成不少于2个应用场景性能测试。(单个项目支持100-300万元)

    方向三(B类):支持跨媒体分析推理技术的研究,重点突破跨媒体统一表征、关联理解与知识挖掘、知识图谱构建与学习、知识演化与推理、智能描述与生成等技术,实现跨媒体知识表征、分析、挖掘、推理、演化和利用,构建分析推理引擎。项目完成时,完成不少于2个应用场景性能测试。(单个项目支持100-300万元)

    方向四(A类):支持智能语音技术的研究,开展语音识别、声纹识别、智能语音交互等方面的研究,重点突破复杂环境下的语音识别技术,识别准确率均在96%以上。项目完成时,实现在机器人、智能终端等领域的应用。(单个项目支持100-300万元)

    (三)应用示范

    1.智能安防(B类)

    整合我市智能安防领域现有品牌资源,开展CMOS芯片、前端视觉处理技术、分析与存储服务器、应用软件平台等多层次间的技术和产品兼容适配工作,打造天津市一体化智能安防系统,强化智能安防产业链。项目完成时,实现至少4种我市现有技术或产品间的兼容适配,形成可看、可用、可推广样机,并在部分行业实现应用。(单个项目支持500万元)

    2.智能网联车(B类)

    支持我市现有定位导航、感知系统、辅助驾驶、智能决策和控制等关键技术成果应用,推动智能网联车上游系统集成部件与下游网联平台、场景搭建等协同发展,在港口、园区等特定场景内实现无人驾驶物流车、通勤车或清扫车等车辆的示范运行。项目完成时,无人驾驶车辆达到L4级,运行规模达到10辆以上,实现其对车辆转向、加减速、方向盘转角等操作的精确控制,有效替代燃油车作业,同时形成一套可对示范运行车辆进行监控、控制的云控平台。(单个项目支持500万元)

    3.机器人

    方向一(B类):推进上下游互为应用场景,支持开发集成我市自主减速器、控制器、伺服系统的自主工业机器人本体,结合装备制造、航空航天等行业领域工艺特点,推进以工业机器人为核心的智能制造关键装备集成应用示范。项目完成时,形成自主知识产权3件以上,实现加工费收入达到1000万以上或生产产品产值超过2000万元以上。优先支持加工流程复杂、设计水平国内领先、具有良好示范效果的生产线。(单个项目支持200-500万元)

    方向二(A类):医用机器人开发与应用。申报单位应已初步完成机器人原理样机的研发。支持腹腔镜、穿刺导航等人机协作手术机器人的研发和应用,支持外骨骼机器人、智能康复训练机器人等的研发和应用。项目完成时,产品应在相关权威医疗机构完成装机并开展临床试验。(单个项目支持100-200万元)

    4.无人机(B类)

    方向一:无人机关键系统。围绕无人机关键核心技术,开发智能飞行控制系统、无人机飞行导航系统、轻型航空发动机制备技术、智能化目标识别跟踪系统,开展公安消防、农业植保、建筑勘探、资源调查及电力巡线等相关领域的应用示范研究。项目完成时,在1-2个领域开展示范应用,形成重点新产品,申请发明专利3项以上。(单个项目支持100-200万元)

    方向二:无人机整机。研制面向植保、电力巡检、物流、遥感测绘等方向的固定翼、多旋翼、直升机无人机,连续作业时间不低于2小时,具备自主起飞、巡航、精准降落、避障等智能化飞行及作业能力,可实现北斗或4G网络接入,能够网络双向通信及远程管控,保证空域安全。项目完成时,在1-2个领域实现示范应用,形成无人机新机型,申请发明专利3项以上,拥有自主核心技术,实现收入3000万元。(单个项目支持100-200万元)

    5.智能医疗(B类含医疗机构)

    方向一:基于“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的临床辅助分析工具的研发。项目必须有具备临床数据资源的医疗机构参与申报;临床数据来源和应用合规合法,知识产权清晰。支持基于大数据分析的人工智能诊断和诊疗系统的开发,诊断系统如临床影像辅助判读、病理分析与辅助诊断、肿瘤标志物检验诊断等的研究,诊疗系统如疾病风险预测、治疗方案推荐、用药安全评估等。项目完成时,开发出人工智能临床辅助分析工具,争取完成医疗器械CFDA产品注册证的申报;临床辅助分析工具学习数据集不低于3000个临床病例数据;临床验证诊疗准确率达到85%以上。(单个项目支持100-200万元,规下企业作为第一承担单位申报时不要求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方向二:诊疗数据样本库建立及结构化处理研究。主申报单位应为医疗机构;近两年相关有效数据增量每年不低于1000人份。支持针对病种的影像数据库、诊疗数据库、基因数据库、随访数据库等临床诊疗数据样本库的建立,并进行相应的数据结构化处理。如重大疾病影像库的医学标注,基因数据结合诊疗数据的大队列研究平台的研发与建设等。项目完成时,标准的结构化数据不低于1万个临床病例数据,且具有完整的数据信息,随机抽查数据结构化合格率不低于98%;部分结构化数据被公开数据集收录,或被人工智能辅助分析工具使用。(单个项目支持100-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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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志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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