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支持方向
(一)大数据核心产业重点项目研发(01)
面向重点行业领域,围绕数据采集存储、分析挖掘、安全保护等环节突破关键技术瓶颈,研发大数据存储管理、大数据分析挖掘、大数据安全保障等领域产品。申报项目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社会经济效益,对提升大数据产业规模具有较大带动示范作用。对项目给予实际投资额20%,最高不超过500万资金支持。
1.支持大数据存储管理项目。鼓励面向领域的高可靠、低延迟、强实时大数据存储管理系统引擎、大数据存储管理系统体系架构和实现技术研制,支持研发工具型、平台型、系统型大数据采集、存储和管理产品。
2.支持大数据分析挖掘项目。支持大数据在处理、分析、挖掘、可视化等关键技术产品研发,加快大数据分析挖掘产品和应用解决方案产业化进程。
3.支持大数据安全保障项目。支持研究大数据的可信计算、安全审计、数据加密、数据脱敏、数据流动监控、溯源等技术产品。鼓励研发基于大数据的应用于各领域的安全产品。
4.支持工业大数据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加快大数据获取、存储、分析、挖掘、应用等关键技术在工业领域的应用,重点研究可编程逻辑控制器、高通量计算引擎、数据采集与监控等工控系统,开发新型工业大数据分析建模工具。
(二)国家级大数据应用示范项目(02)
按照工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工厅信软〔2017〕987号)文件进行申报,并获得批复的项目,给予不超过项目实际投资额20%,最高不超过500万资金奖励。
二、申报条件
(一)符合项目申报指南通知中“申报条件”所有要求;
(二)项目申请单位为从事大数据采集、存储、加工、分析、服务等相关单位,在本市依法注册登记满1年,在我市具有固定办公场所和研发人员。
(三)项目申请单位须在“信息产业运行监测平台”完成注册(网址),并进行了2017年度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统计年报的上报。
(四)申报的项目要求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先进、应用示范带动作用良好,并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五)申报支持方向(01)的企业,2017年度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收入不低于500万元,且实现赢利。
许志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