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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项目(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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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天津
服务承诺:客户至上 如实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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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支持方向

    (一)对我市企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收入首次达到1亿元和10亿元的,给予相应的资金奖励(奖励不可重复享受),奖励资金需用于研发投入。(01)

    1.2018年度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收入超过1亿元的企业,且承诺三年内保持增长的,给予一次性100万元资金鼓励。

    2.2018年度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收入超过10亿元的企业,且承诺三年内保持增长的,给予一次性200万元的资金奖励。

    3.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收入目录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制定的统计目录分类。

    4.申报本方向的企业,我委于2019年对2018年度销售收入进行认定后予以奖励。

    (二)对获批国家“核高基”重大专项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项目给予配套支持。(02)

    对2018年度获得国家“核高基”重大专项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类项目,按照国家支持资金1:1的比例一次性给予配套支持,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二、申报条件

    (一)符合通知正文中“申报条件”的所有要求;

    (二)申请单位应在我市具有固定办公场所和研发人员,从事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相关业务独立法人企业;

    (三)申报单位须在“信息产业运行监测平台”完成注册,网址,并进行了2017年度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统计年报的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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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志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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