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支持重点方向
重点支持种植业及其相关加工技术、养殖业及其相关加工技术两个方向开展转化与应用。
(一)先进种植技术转化与应用:蔬菜、花卉、特色果品种植,景观绿化植物品种开发与应用、农业病虫害防治,新型环保农资开发等。
(二)健康养殖技术转化与应用:畜禽与水产新品种繁育、畜禽信息化健康养殖和质量控制、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养殖环境控制与废弃物处理等。
(三)农副产品精深加工及贮运:农产品精深加工、食品安全检测、新型保鲜剂及保鲜设备研发、农产品现代物流技术等。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内容
项目内容须在本通知明确的支持重点方向范围内,且与本单位承担过的国家和市级科技计划资助项目内容不重复。
(二)申请单位
基本要求:申请单位应为天津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类机构。申请单位填写申请书时一般应按法人单位填写,大学要填写到学院;中央驻津大型院所要填写到部、室;大型企业集团要填写到项目法人单位。
(三)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须是项目申请单位的正式职工,且需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57周岁。
(四)资金预算
每个项目支持额度为20万元,支持方式为无偿资助。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2年。企业申请的项目,企业应注册成立1年以上,资产负债率不超过60%,资助额一般不超过项目总资金的25%,且不超过企业注册资金的50%。
(五)申报项目查重要求
为加强天津市科技资源配置的合理性和公平性,进一步发挥好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杜绝项目多头申报和重复立项,将对所有申报项目进行查重,具体包括以下3种情况,查重后项目将不予支持,并视情况纳入信用记录。
1. 项目内容查重:在技术研发同一个阶段得到过各类市级科技计划资助的项目。
2. 项目负责人查重:截止2016年4月份,承担有未结题的国家和天津市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负责人。
3. 项目单位查重:截止2016年4月份,承担有2项及以上未结题的市级技术研发类(除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和一般项目、科技发展战略研究计划、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贷款贴息类项目外)科技计划项目的企业。
(六)不予受理的项目
1. 承担国家或市科技计划项目,有未经批准逾期一年以上结题项目的负责人申请的项目。承担市科技计划项目,未按要求进行2015年度计划项目检查的负责人申请的项目。
2. 承担国家或市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存在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项目负责人申请的项目。
许志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