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要点
实施方式
三地遴选科技服务资源,形成互认的开放实验室目录。对本地科技型企业向互认 的开放实验室购买科技服务,由三地依据各自创新券的申请条件、额度和流程予 以支持,从而促进科技资源跨区域共享、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
开放实验室
互认的开放实验室包括国家级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企业技术中心、 协同创新中心、省部级产业技术研究院及各类新型研发组织等。由三地分批次遴 选,目前更新发布 1155家京津冀创新券服务提供机构(开放实验室)
支持内容
支持企业利用互认的科技服务资源开展测试检测、合作研发、委托开发、研发设 计、技术解决方案等科技创新活动,具体遵照三地创新券管理办法。
申请和兑现
采取“预先申请、事后兑现”方式,企业先行支付并申请补助相关费用。三地按 照本地创新券制度及经费使用要求,以服务合同、服务收支凭证和服务成果为依 据,经审核后予以兑现。
服务流程
企业在线下单
企业使用和
申请兑现
创新券服务机构及服务产品名录确定
企业申请
创新券
创新券兑现
受理
政策要点
联系单位:北京技术交易促进中心
联系方式:010-62577304-816/827
联系单位:天津市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
联系方式:022-23532900-817/821(政策咨询)
                 022-23532901-815(技术支持)
联系单位:河北省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0311-85879748
                 0311-85817906

津ICP备05001152号